实验室使用管理规定
日期:2026-01-14 13:27:28  发布人:waiyu  浏览量:0

一. 新进实验室做实验的人员(包括硕士、博士研究生),均须经过安全教育方可进入实验室。

二. 未经实验室批准,实验室不得擅自安排院外人员做实验

三. 玻璃管与胶管、胶塞等拆装时,应先用水润湿,手上垫棉布,以免玻璃管折断扎伤。

四. 打开浓硫酸、浓硝酸、浓氨水试剂瓶塞时应带防护用具,在通风柜中进行。

五. 配置药品或实验室中能放出 HCN、NO2、H2S、SO3、Br2、NH3 及其他有毒和腐蚀性气体时,应在通风柜中进行。

六. 稀释浓硫酸的容器,烧杯和锥型瓶要放在塑料盆中,只能将浓硫酸慢慢倒入水中,不能相反,必要时用水冷却。

七. 蒸镏易燃液体严禁用明火。蒸馏过程不得无人,以防温度过高或冷却水突然中断。易燃溶剂加热时,必须在水浴或沙浴中进行,避免明火。

八. 实验室内每瓶试剂必须贴有明显与内容物相符的标签。严禁将用完的原装试剂空瓶不更新标签而装入别种试剂。

九. 装过强腐蚀性、可燃性、有毒或易爆物品的器皿,应由操作者亲自洗涤。

十. 移动开启大瓶液体药品时,不能将瓶直接放在水泥地板上,最好用橡皮布或草垫垫好,若为石膏包封的可用水泡软后打开,严禁锤砸、 敲打,以防爆裂。

十一. 使用汞时为减少汞液面的蒸发,可在汞液面上覆盖化学液 体如甘油、5%Na2S.9H2O 或水。溅落的汞应尽量拾起来,溅落的地点撒上多硫化钙、硫磺或漂白粉。

十二. 实验室的废气一般可由通风装置直接排至室外,有毒有害的废气及有机溶媒的气体可经过废气处理系统净化过滤处理合格后排放。

十三. 实验室废液先经如下处理后,统一收集至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合格后排放:  

   1.无机酸类:将废液慢慢倒入过量的含碳酸钠或氢氧化钙的水溶液中或用废碱互相中和,中和后用大量水冲洗。

   2.氢氧化钠、氨水:用 6mol/L 盐酸溶液中和,用大量水冲洗。

   3.含汞、砷、锑、铋等离子的废液:控制酸度 0.3mol/L(H+), 使其生成硫化物沉淀。

   4.含氟废液:加入石灰使生成氟化钙沉淀。

   5.含氰废液:加入氢氧化钠使 pH 值 10 以上,加入过量的高锰 酸钾(3%)溶液,使 CN-氧化分解.如 CN-含量高,可加入过量的次氯酸钙 和氢氧化钠溶液。

十四. 废弃的有害固体药品严禁倒入生活垃圾处,必须经处理解毒后丢弃。

十五. 实验室内禁止吸烟、进食,严禁使用取暖电炉、烧水、做饭。

十六. 进行实验时应穿实验工作服,长发要扎起,必要时将头发塞入帽子内。进行有危险性工作要戴相应的防护用具。

十七. 在使用化学药品前应做好的准备有:明确这种药品在实验中的作用 , 掌握这种药品的物理性质(如:熔点、沸点、密度等)和化学性质;了解这种药品的毒性;了解这种药品对人体的侵入途径和危险特性;了解中毒后的急救措施.

十八. 实验过程中操作者不得擅自离开实验室,离开时必须安排他人值守代管。

十九. 除工作需要外,实验人员不得在实验室过夜;因工作需要进行夜间实验时,必须经实验室负责人批准并经管理人员同意。

二十. 实验室的危险化学品管理应按学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进行。严禁往下水口、垃圾桶倾倒有机溶剂及有毒、有害废物。

二十一. 贵重金属、贵重物品、贵重试剂及剧毒试剂要有专人负责保管。

二十二. 应熟悉实验室内的水、电、气的总开关所在位置及使用方法。遇有事故或停水、停电,或不用水、电、气时,使用者应关好相应开关。

二十三. 不得使用非正规的、不正常仪器设备进行实验;控温性能不好的电热设备不得在无人值守的情况下运行。不得超负荷使用电源和器件,不得遮挡实验室的电闸箱及给水阀门。

二十四. 熟悉有关灭火器具的存放位置及使用方法,定期检查。灭火器用完后,由使用者负责报告学院有关人员。

二十五. 事故发生后应立即报告实验室管理人员及学院负责人, 并写出事故报告。学院将视事故性质、损失大小,对事故责任者予以批评、通报、罚款、行政处分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十六. 实验完毕检查水、电、气、窗,进行安全确认登记后方可锁门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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